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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县高新技术开发中心被评为第四批省重点科技中介机构
发布时间:2014/3/23    点击次数:2923
 

根据省科技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重点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培育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浙科发成〔2010110号)精神,在我市推荐和各级专家评审的基础上,绍兴县科创高新技术开发中心被认定为浙江省第四批省重点科技中介服务机构。

 

我所辅导的高新技术企业全获通过

20137-9月份,由绍兴通大会计师事务所、浙江通达税务师事务所辅导的27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复评)全部获通过。这是继去年事务所辅导的42家高新技术企业全部获通过后取得的又一可喜的成绩。

2008年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开展以来,截止目前,绍兴市已认定通过高新技术企业360户,其中由我们事务所辅导通过的高新技术企业为92户,占比达1/4多。这为绍兴市的科技工作作出了较大的贡献,也深受广大企业的一致好评。

当然  被认定为浙江省第四批重点科技中介科技中介机构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复评)100%的通过率,这两项优异的成绩离不开在事务所成长历程中一路关心支持我们的上级领导部门、伴随我们成长的客户和同行和默默奉献岗位推动整个事务所持续快速成长的通达家人们,正是你们的陪伴通大所才能在今后的发展中保持持续健康稳定的发展,因此我所必将不负众望,在今后的日子里诚实远见、勤勉创新、快乐共进,用更优质的服务来回馈社会,发挥我们自身的优势,打造更具特色的科技及高新技术企业辅导中介服务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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