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难解答 您的位置:首页 >> 疑难解答 
工作服费用是否属于职工福利费?
发布时间:2015/11/12    点击次数:1851
 

    问:我公司属于大型生产企业,为统一公司形象,为职工定制了统一的工作服饰,要求职工在工作期间必须穿工作服上班,否则要罚款,该部分工作服费用是否计入职工福利费在税前限额扣除?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34号)第二条关于企业员工服饰费用支出扣除问题规定,企业根据其工作性质和特点,由企业统一制作并要求员工工作时统一着装所发生的工作服饰费用,根据《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可以作为企业合理的支出给予税前扣除。

  根据上述规定,贵公司发生的工作服费用不属于职工福利费,可以作为企业合理的支出直接税前扣除。 版权声明关闭 加入收藏 打印本文提问与评论分享到:

 
 
 
关于我们
公司简介
公司愿景
企业文化
精英团队
我们的客户
我们的服务
 
   企业大事记
   团队生活
   企业党建
   外贸会计之家
   社会责任
 

浙江通达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绍兴公司注册 - 绍兴代理记账 - 柯桥公司注册 - 柯桥代理记账